1200元出售的游戏账号,任性“找回”赔了18000元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闲暇之余玩上一把游戏是很多年轻人的最爱,奈何有的玩家自己技能一般,却幻想像顶级玩家一样能在游戏中呼风唤雨、仗剑走天涯,体验“人生巅峰”。因此,高阶游戏账号的买卖也日益活跃,但这种私下交易行为容易产生纠纷、引发矛盾。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网络游戏账号引发的纠纷。

 朱某是一位Steam游戏爱好者,但无奈水平比较一般,为获得更好游戏体验,朱某于2020年12月找到资深游戏玩家杨某某,用1200元向其购买了一个等级较高的游戏账号,双方签订了游戏账号买卖协议。

朱某拿到账号后不断练号升级,玩了一年多又将该账号转卖给了李某。李某玩了没多久,突然有天发现自己无法正常登陆该游戏账号,便向朱某了解缘由。经朱某多方了解得知杨某某通过其原始注册邮箱将游戏账号“找回”了。朱某遂与杨某某交涉,但杨某某不同意将账号返还。无奈朱某起诉杨某某,要求其赔偿26000元损失。

案件调解过程中,杨某某一开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愿意退还朱某购买游戏账号时支付的合同价款1200元,或者把账号再退还给朱某。

但朱某认为双方合同中约定了十倍价款的违约金,且自己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在该账号上,目前该账号市值已达2万多元。而且朱某也担心该账号今后仍然有被“找回”的风险,拒绝了杨某某将游戏账号退回的提议。

调解陷入了僵局,但承办干警并未气馁,而是通过数十通电话释法明理,告知杨某某民法典已经明确将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且朱某以及第三人对该游戏账号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现在该账号的市值远超当初购买时的价值。此外,朱某因杨某某的私自“找回”行为已经向李某赔付了13000多元,这些损失理应得到赔偿。而杨某某违背诚信私自将游戏账号“找回”的行为可能导致其他法律后果。经过多轮调解和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某支付朱某18000元了结此纠纷。

法官提醒,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护,交易各方应当认真遵守协议以及市场交易规则,切记不能耍各种小聪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防范风险,法官也建议大家尽量避免私下交易虚拟财产,如果选择私下交易也应当签订正式且完备的协议,及时在服务平台更改账号的绑定数据信息,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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