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信用卡信息抽取佣金”构成犯罪吗?

基本案情:

毕某某被“出售一张信用卡可抽成2000元佣金”的条件所诱惑,走上贩卖信用卡之路。其被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且数量巨大”提起公诉。

审理结果: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解析:

刑法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均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其中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即为数量巨大,刑罚在三至十年。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此罪的,从重处罚。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不少不法分子为洗钱、贩毒、收取转移毒资及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盯上了普通人手中的信用卡,利用人的贪念进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广大市民应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护好“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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